甬政办发〔2022〕2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谋划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3日
宁波市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谋划推进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部署要求,为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谋划推进,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常委会暨市委财经委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共同研究各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事项,组织编制有关实施方案,系统谋划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安全效益相统一,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全力做好已规划项目的梳理和纳规工作。重点结合“十四五”规划、“六个之都”行动方案编制,抢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窗口期,抓紧对已规划项目进行系统梳理,加强与国家、省对口部门衔接,争取将已规划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并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
(二)开展分领域重大项目谋划和行动方案编制。紧紧围绕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发展方向、现代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和共同富裕奋斗目标,重点聚焦网络型基础设施、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保障物资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分领域专题研究,系统谋划好一批未来性、前瞻性和标志性项目,重大项目谋划和工作目标可以展望至2035年。
(三)编制《宁波市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对专项领域行动方案进行系统整合,形成综合性行动方案。
三、组织体系
(一)工作专班
组 长:汤飞帆 市长
常务副组长:华 伟 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金 彦 市委宣传部部长
李关定 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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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勇 副市长
王顺大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朱 欢 副市长
金 珊 副市长
成员: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体育局、市人防办、市综合执法局、市大数据局、市服务业局、市能源局、市铁路和西枢纽建设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轨道交通集团、市农科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宁波舟山港集团、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宁波机场集团等单位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市发改委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双牵头,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何国强、孙义为任办公室主任,刘兴景、杨斌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各地各部门要相应建立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
(二)工作专班架构
围绕重点工作和要求,设置3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成员单位:专班各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汇总梳理形成我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宁波市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研究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谋划工作;负责专项方案审核,督促各职能单位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审核专题研究和行动方案成果报告,协调解决方案编制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度,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做好对上汇报衔接工作。
2.业务研究组
按照网络型基础设施、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保障物资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等六大分领域,进一步细化子领域,由分领域牵头单位负责开展该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工作,包括提出发展思路、引领性目标指标、战略性创新性举措等,做好相关规划、政策建议研究起草工作。子领域牵头单位负责开展该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研究谋划和专项行动方案编制,负责做好向国家相关部委的汇报衔接工作。
(1)网络型基础设施研究工作组
牵头领导:华伟、杨勇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成员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市铁路和西枢纽建设中心、市轨道交通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宁波机场集团
主要领域: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设施,注重设施联网、补网、强链,着力提升网络效益。
①公路、港口、水运等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绿色公路、干线路网、港口码头及航道、水运设施、智能交通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宁波舟山港集团、市发改委,列第一位的为子领域牵头单位,下同)
②铁路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对外铁路通道、城际轨道、客运枢纽、疏港铁路等。(责任单位:市铁路和西枢纽建设中心、市交通局、宁波舟山港集团、宁波机场集团、市发改委)
③机场基础设施,包括机场、通用机场、货运机场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宁波机场集团)
④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交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轨道交通集团、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铁路和西枢纽建设中心)
⑤能源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能源产供储运设施、分布式智能电网、油气管网、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储能网络、清洁能源、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市发改委)
⑥水利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大江大河防洪工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水资源配置、城乡供水设施、水利设施智慧化改造等。(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2)产业升级基础设施研究工作组
牵头领导:华伟、李关定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服务业局、市能源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宁波舟山港集团、国网宁波供电公司
主要领域:加强数字、科技、物流等设施建设,注重设施引领产业发展。
①信息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5G/6G、千兆光网、城域网、物联网、网络安全等。(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
②数字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工业互联网、城市大脑、行业大脑、新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基础设施、农村数字基础设施等。(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市服务业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发改委)
③算力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市通信管理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市发改委)
④科技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重大科学装置、科研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
⑤物流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初级产品储运基地、物流枢纽、多式联运站场和换装转运等配套设施、冷链设施、城市配送、新型商贸物流园、智慧商贸物流、物流智慧化改造等。(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宁波舟山港集团、市发改委)
⑥商贸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城市商圈、商品交易市场、智慧商圈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服务业局、市发改委)
(3)城市基础设施研究工作组
牵头领导:金彦、杨勇、王顺大、朱欢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人防办、市综合执法局、市大数据局
主要领域:加强城市市政、民生等设施建设,支撑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
①城市更新和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城市道路、园林绿化、滨水空间、历史街区、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空间开发等。(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市综合执法局、市发改委)
②教育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高层次高等院校、中高职一体化学校和职业教育园区、优质普通高中、区(县、市)幼儿园到高中教育资源优化、高水平智慧教育应用等。(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
③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公共卫生应急设施、高端医疗机构、高级别医学实验室、重大疫情监控系统、远程医疗网络设施等。(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
④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城乡垃圾固废收贮及处置利用、噪声治理防护、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
⑤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中心城区新建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供气供热等。(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⑥城市治安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
⑦文旅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⑧人防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人防办、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4)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研究工作组
牵头领导:杨勇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能源局、市农科院、市气象局
主要领域:加强农田水利、农村生活等设施建设,以基础设施现代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包括(不限于)农田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气象基础设施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能源局、市农科院、市发改委)
(5)应急储运基础设施研究工作组
牵头领导:华伟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成员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服务业局、市能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宁波舟山港集团
主要领域:加强城市安全、应急物资储运、战略物资储备等设施建设,提升应对极端情况的能力。
①城市应急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防灾减灾、危化品及消防安全基础设施等。(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改委)
②粮食与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包括(不限于)应急物资储备、粮食储备设施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③油气储备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商务局)
④矿产资源储备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局、宁波舟山港集团)
(6)新型基础设施研究工作组
牵头领导:华伟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旅游局
主要领域: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数字化技术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深度应用和基础设施领域技术创新。包括(不限于)推动各类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加强智能道路、智能电源、智能公交等智慧基础设施,智慧健康、智慧养老、智慧文旅、智慧金融等幸福民生智能化设施,生态环境智能化基础设施等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旅游局)
各地要结合实际,聚焦六大分领域,研究提出本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根据需要编制行动方案或实施方案。
3.要素保障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
主要职责:强化用地、用海、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能源局)做好项目谋划、方案编制的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投入,更好集中保障市级政府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适应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运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
四、时间安排
(一)近期。5月底,完成存量项目梳理和纳规,同步启动子领域专题研究;6月底,完成各子领域专题研究,提出一批新的谋划项目,并积极争取纳规;7月底,编制完成分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开展重点项目论证研究工作;9月底,形成总的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专项规划的对接工作。
(二)长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落地实施,建立完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储备库,持续强化重大项目谋划、滚动更新、清单管理,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五、工作机制
(一)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工作专班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牵头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能,负责统筹推进专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
(二)实施清单管理,及时报送成果。根据工作方案,实施清单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细化进度计划表,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及时将最新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报送市委、市政府决策,固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闭环。
(三)加强会商研究,提高协同能力。按照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专班成员会议,加强工作交流,强化问题协调,总结工作经验,全面协同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工作。